性价比 极高 证据等级 A 换回:金钱 花钱:0 耗时:少 需毅力:否

第 45 条 · 别拿钱买比特币、泰达币这类虚拟货币,别人拉你一起投也不跟: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亏了打官司也要不回来

要花什么

不花钱。不买币,不进「带单」「稳赚」的币圈群。代价是币价上涨的时候赚不到。

说人话

国内不承认虚拟货币是钱,个人买币的交易可以被判无效,亏了算自己的。有人跟人买泰达币,付了约 44.8 万元,后来平台提不了现,起诉要钱被法院驳回。被人偷走的是另一回事,偷的人照样按盗窃罪判。

能换回什么(收益)

2026 年 2 月,人民银行等八个部门发了银发〔2026〕42 号通知。通知写明,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这类虚拟货币「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」。人民币换币、币换币、发币融资,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「一律严格禁止」。境外机构也不许给境内的人提供这类服务。个人投资这一头,通知原话是:「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,违背公序良俗的,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」。2021 年的银发〔2021〕237 号通知同时废止,这句话在新通知里保留了。法院案例:汤某 2018 年 2 月到 2019 年 7 月,向两个自称平台商户的人买泰达币,付了约 44.8 万元(精确值 448000 元)。后来平台提不了现,也登不上。他起诉要回这笔钱。法院认为用人民币换虚拟货币,这个投资行为无效,损失由他自己承担,驳回了起诉,二审维持(江苏宜兴,2025 年 3 月发布)。被偷是另一回事:有人账户里价值 400 余万元的虚拟币被「黑客」盗走,其中一名盗窃者被以盗窃罪判 7 年,罚 2 万元(河南郑州)

原始来源

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外汇局 (2026).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(银发〔2026〕42 号,第一、十九条). https://www.csrc.gov.cn/csrc/c100028/c7614318/content.shtml(中国证监会发布);宜兴市人民法院 (2025). 投资虚拟货币受损 风险责任自行承担. https://yx.wxfy.gov.cn/article/detail/2025/09/id/8970543.shtml;【新时代检察好故事】偷了虚拟币 被判盗窃罪 (2024). https://www.yw.gov.cn/art/2024/2/2/art_1229143073_59471301.html(义乌市人民政府网转载);人民法院报 (2024). 非法窃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刑法定性. http://www.sdcourt.gov.cn/jningzcfy/386500/386502/31441533/index.html(邹城市人民法院网转载);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(2022). Scammers Target and Exploit Owners of Cryptocurrencies in Liquidity Mining Scam (Alert Number I-072122-PSA). https://www.ic3.gov/PSA/2022/PSA220721